:2026-03-06 1:30 点击:2
近年来,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其高能耗、金融风险及对产业发展的负面影响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,多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治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从全面叫停新增挖矿项目、清理存量挖矿活动、强化监管执法、引导行业转型等多个维度,为虚拟货币挖矿治理划出清晰“红线”,旨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、能源安全及金融稳定,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《通知》首先明确,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,各地各部门不得为新建或扩建挖矿项目提供土地、电力、财税、金融等支持,这一举措直指挖矿活动扩张的源头,通过“零容忍”态度遏制新增产能,避免资源浪费和能耗进一步攀升,虚拟货币挖矿,尤其是“比特币挖矿”,依赖高性能计算机进行复杂运算,需消耗大量电力,部分项目甚至以“大数据中心”“新能源项目”等名义伪装,实则挤占公共资源、推高用能成本。《通知》强调对新增项目“露头就打”,从源头上斩断挖矿项目生存空间。
在严控增量的同时,《通知》要求全面梳理并清理存量虚拟货币挖矿活动,对现有挖矿项目,各地要制定分类处置方案,限期关停,对于以数据中心、云计算等名义变相开展挖矿的,要穿透式监管,坚决取缔;对于涉及违法违规用电、用地的,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《通知》明确要求建立“挖矿”项目动态监测机制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,实现精准识别、实时预警,确保存量挖矿活动“清零见底”,这一过程既强调“严”的基调,也注重“稳”的推进,避免“一刀切”式简单化处置,确保社会秩序稳定。
虚拟货币挖矿治理涉及能源、金融、工信、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,需多部门协同发力。《通知》明确要求,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,建立由政府牵头,发改、能源、工信、央行、网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,形成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监管体系,强化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相关产业链的管控,禁止向挖矿项目提供设备销售、电力供应、融资支持等服务,切断挖矿活动的上下游链条,对于违规企业和个人,《通知》明确将依法予

治理虚拟货币挖矿并非简单“禁止”,更要注重“疏堵结合”。《通知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,引导从事挖矿活动的企业和个人,依托现有技术、人才和能源优势,向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技术应用等绿色低碳产业转型,将挖矿算力中心改造为服务于工业互联网、智慧城市、数字政务的新型基础设施,既发挥算力资源价值,又符合国家“双碳”战略目标,这一导向既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尊重,也为行业转型指明了方向,推动资源向实体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。
虚拟货币挖矿治理,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,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,挖矿活动易引发投机炒作,冲击正常金融秩序;挖矿的高能耗与我国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,加剧能源供需矛盾。《通知》的出台,既是对金融风险的“精准拆弹”,也是对能源资源的“有效保护”,更是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“保驾护航”,通过规范挖矿活动,能够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流向科技创新、产业升级等实体经济领域,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支撑。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治理的通知》的发布,标志着我国虚拟货币挖矿治理进入常态化、机制化新阶段,各地各部门需以《通知》为遵循,坚决扛起责任,细化落实举措,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,要注重政策宣传解读,引导社会形成共识,共同维护清朗的经济环境和可持续的发展未来,唯有如此,才能在严控风险中把握机遇,在规范发展中行稳致远,推动数字经济行稳致远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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